关于2009年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
各位老师:
接《赣教高字〔2009〕20号》通知:2009年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申报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开始。请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次申报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1、为了保证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质量,申请人必须是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。其他人员应由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进行推荐。
2、申请立项的2009年省级教学研究课题选题,需符合《2009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指南》。申请人根据《课题指南》自行设计具体的课题名称。
3、课题主持人负责提交《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》(在高教研究网页下载。一式五份)。今年继续实行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盲审制。请申报者务必注意填写《课题活页》(在高教研究网页下载。一式五份)。
4、申报教研立项课题,执行“自愿申报——教研室推荐——主管领导初审——学科专家组(学术分会委员会)审议——职能管理部门验收”的工作程序。
5、所有申报材料,在5月18日前送交教研科或赵追处。